各团支部:
经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批准,根据《amjs澳金沙门线路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》和《共青团推优工作制度》的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决定在2022年9月开展2022年下半年“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”(以下简称“推优”)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,望各团支部遵照执行。
一、工作要求
1.根据中青发[2016]6号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推荐对象应具有1年以上团龄,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%(大学期间总推优人数不得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%),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,本次推优不得高于班级团员人数6%(不足1人,可报1人)。
2.要坚持标准、确保质量,严格按照《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》(附件1)开展工作。
3.辅导员要认真组织好团员大会,通过团员大会认真客观地选举出优秀共青团员,树立好学生榜样。被推荐同学必须无违纪情况(如抽烟、缺勤、寝室脏乱差等不良行为)。
4.计用各班级推优按照新班级进行推优,各团支部推优工作必须在9月24日18:00之前完成报送。除签名和日期外,全部要求打印,电子稿发送到632395857@qq.com,纸质材料交到南308办公室。
二、工作说明
1.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将认真梳理各班级团支部推优情况,应严格控制规模,合理分配推优指标,在保证推优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推优数量。
2.各团支部要认真梳理入学以来的推优人员名单,并合理规划后续的推优工作。为帮助团支部核对实际推优比例,各团支部请认真填写附件5《团支部推优台账记录》,做好团支部推优人员信息登记。
3.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将按要求于9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附件1-5纸质版整理盖章后交校团委,电子版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。
三、联系人
联系人:韦鹏程 3172039
电子邮箱:632395857@QQ.com
信息工程学院团委
2022年9月21日